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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始丰街道溪林春天27幢2单元103室商品房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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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备案号:天工商[11]前拍字第38号
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第十二审判庭(审判大楼四楼)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起拍价、保证金(设保留价):
天台县始丰街道溪林春天27幢2单元103室商品房一套, 为出让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套房面积121.38㎡,储藏室面积7.52㎡,土地使用权面积24.03㎡,起拍价9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
三、报名手续、时间、地点:1、参加竞买者须在2011年11月14日下午5时前将保证金存入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85674622;2、凭银行缴款单到法院开具收款收据,然后凭法院收款收据及有效证件到路桥区商海北街1号三楼或于11月15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82532299办理报名手续;3、未中拍者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1月15日下午5时止。
五、特别说明: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六、联系电话:82532299、82408899 法院电话: 83916002
浙江双赢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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