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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备案号:玉工商[12]前拍字第101号
受玉环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在玉环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概况、起拍价、保证金(设保留价):
1、拍卖被执行人徐贤云所有的坐落于玉环县楚门镇城东新区三间四层楼房,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建筑面积463.56m²,土地使用权面积157m²,起拍价180万元,保证金36万元。
2、拍卖被执行人李孙兴、李细葱共有的坐落于玉环县坎门街道渝汇蓝湾国际10幢2单元502室房产,为城镇单一出让住宅用地,建筑面积136.63m²,套内建筑面积114.46 m²,附属C22号地下车位16.2m²,土地使用权面积13.37m²,起拍价85万元,保证金17万元。
3、拍卖被执行人吴清华所有的坐落于玉环县玉城街道东海大道中段9号1402室房屋,为国有出让土地,产权面积103.37m²,起拍价50万元,保证金10万元。
4、拍卖被执行人谢兵忠、雷琼共有的坐落于玉环县玉城街道北山村永泰巷130号一间三层房屋,为集体土地,产权面积183.97m²,土地使用权面积59.11m²,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8万元(竞买人须台州市范围内的农业户口人员及玉环县范围内各村就地“农转非”户口未迁出本村的人员)。
5、拍卖被执行人周加满、李英妹共有的坐落于玉环县玉城街道西山村鸿民西路2、6号两间房屋,为集体土地,建筑面积578.14m²,土地使用权面积88m²,起拍价120万元,保证金24万元(竞买人须台州市范围内的农业户口人员及玉环县范围内各村就地“农转非”户口未迁出本村的人员)。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
三、报名手续、时间、地点:1、参加竞买者须在2012年12月10日下午5时前将保证金存入玉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玉环支行;帐号:840012419808094001;2、凭银行缴款单到法院开具收款收据,然后凭法院收款收据及有效证件于12月11日前到路桥区商海北街1号三楼或传真至82532299办理报名手续;3、未中拍者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2月11日下午5时止。
五、特别说明: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六、联系电话:82532299、82408899 法院监督电话: 87257117
工商监督电话: 87230238
七、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台州拍卖网、玉环法院网上查询。
浙江双赢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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